全国代办网络文化许可证全包括办理
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应当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
部门提出申请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,报文化部
审批。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,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
受理条件
1.确定的单位名称、住所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
2.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;
3.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技术人员、设备、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;
4.确定的域名;
5.申请人提交申请后,审批部门可根据情况到企业现场勘查,查看申报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符
合“有适合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、设备、工作场所以及
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”等条件。
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
决定。批准的,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,并向社会公告;不予批准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